●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与规定不符的建设项目、非法设置排污口的;未进行预处理,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的;
●餐饮废水错接、漏接进入城市雨水管网的;利用渗井、渗坑、裂隙、溶洞,私设暗管,篡改、伪造监测数据(包括COD去除剂),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;
●通过偷排或者篡改、伪造监测数据、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、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;
●堆场、建筑工地未落实扬尘防控措施,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;其他涉水、涉气的环境违法行为。
“重庆生态环境”微信公众号右下侧“办事服务”功能“生态环境有奖举报”模块。此次违法线日。
通过来信和微信方式举报的线索经调查核实,符合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渝环〔2020〕73号)相关规定的,按规定标准给予奖励。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,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保密,依法保护。
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、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以及与他人接触时,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,科学佩戴口罩,勤洗手,勤消毒。室内经常开窗通风,保持空气流通。儿童、孕妇、老年人、有基础疾病者假期应尽量减少出行。